面对公考、事业单位招考等这些考试,相信小伙伴有很多疑问“怎么才算是应届生?”“我是去年毕业的还能报考吗?”
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解释一下:三方协议究竟是什么?应届生与往届生如何界定?
☑三方协议: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、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》,一般说的《就业协议》也是它,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的时候才需要签。
☑有什么作用:在毕业到就业这个过渡期,给大家一个保障。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,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、档案、保险、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。
☑签订流程:三方协议,就是三方都要涉签,签署顺序:毕业生-单位-学校,一定不要乱了顺序。
(1)学校统一发,或者毕业生敲定工作以后拿着单位接收函到学校领取,一式三份;
(2)毕业生本人填自己的情况,别填错;
(3)寄给用人单位填写、盖章;
(4)返回学校,由学校填写盖章;
(5)协议生效,三方各留一份。
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,只要你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没有缴纳过社保、公积金,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是当地的人才市场,就仍具备应届毕业生身份。
✔ 2021年毕业的毕业生:
这一类很好理解,即将启动的2021年全国事业单位联考,其中最“正儿八经”的应届毕业生指的就是2021年毕业的考生
2021年7月才毕业(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),现在还没有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。
✔ 2019、2020年毕业生:
对于这一类,争议都还是比较大,众多2019、2020年毕业的考生也十分关心自己是否能以应届生的身份去报考。2019和2020毕业未就业的考生,也就是所谓的还在择业期的考生也算是应届毕业生。
这部分同学需要注意几个小问题:
①必须要具有改派资格,即档案只派遣过一次,还可以拿到改派证;
②已缴纳社保是否算应届生需要由招考单位决定,但也有个别单位认为既然已经缴纳社保就认定为已就业,不属于应届生范畴;
③只能报考要求“应届生”的职位,明确指出要求“2021届毕业生”的职位不可报考;
*温馨提示:虽然三方协议并没有那么重要,但还是建议各位同学在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稍微重视一下,不要乱签、不要假签,如果在之后的政审环节被发现造假行为,有可能会影响政审。